十二门论讲记
第二十一讲
原文-- 内因缘生法皆亦如是不可得,如七十论中说:‘缘法实无生;若谓为有生,为在一心中?为在多心中?’是十二因缘法实自无生。若谓有生,为一心中有?为众心中有?若一心中有者,因果即一时共生。又因果一时有,是事不然。何以故?凡物先因后果故。若众心中有者,十二因缘法则各各别异,先分共心灭已,后分谁为因缘?灭法无所有,何得为因?十二因缘法若先有者,应若一心、若多心,二俱不然。
这里就开始讲内因缘,所谓内因缘我在前面也解释了,就是说的有情众生,有情众生为内因缘,石头电脑桌子板凳器世间为外因缘,内是讲的有心识有主观分别的,石头板凳当然没有心识不能分别故是外,这里龙树菩萨引证了七十论,这本论在我国的大藏经中是没有的,有些人说是数论外道的《金七十论》,这不可能的,龙树菩萨不可能引证外道的经论,有些人说是天亲菩萨的七十论,这更不可能,天亲菩萨比龙树菩萨要晚出生数百年,他是公元三四世纪的人,龙树是一世纪的人,所以只能是龙树菩萨说的这本论在早在印度是有的,后来没有翻译到中国来,同时也证明在他之前就有菩萨讲中观的,中观并不是龙树菩萨才开始讲。
在这本七十论中就系统的讲过中观,其中说“缘法实无宗,若谓为有生,为在一心中?为在多心中?”,这里的“缘法实无宗”就是立宗,也就是讲内因缘法也是无自性的,无宗就是讲无自性的无自体的。下三句就开始讲为什么说内因缘也就是有情众生是无自性无自体的?是因为“若谓为有生,为在一心中?为在多心中?”,这里说缘法,就是讲的十二因缘法也称为十二有支,十二有支这里的有支是表面看起来各个不同故,十二因缘是成立众生的根本,讲十二有支如我们前面讲无宗,这里的无是讲的本来无有毕竟无有的,并不是说本来有或者已经有后来让他没有,是从本以来就无所有的。自,就是自体的意思,无始以来,一切在三界流转的众生,现在不论是人,是狗,是猫,是猪等依十二因缘流转,不管过去世是个什么,未来世是个什么,都是毕竟无有本来无有的,因为十二因缘法之自体是毕竟空寂的,十二因缘来讲每一支没有所谓生,当然没有生就不会有灭,所以也就无灭,无生无灭就空寂,既然十二因缘如此,那么一切众生人,天人,猫猫狗狗全部都是空寂的。
为什么说十二因缘每一支都没有生?都没有灭?是空寂的?因为如果十二因缘每一支是有自体的,那么既然有自体是确定存在的,是在同一个刹那中,还是在多个刹那中?比如十二因缘中无明是一支,行是一支,无明缘行,假如无明和行都是有自体的存在的,既然无明导致行,那么两者是在同一个刹那产生的?还是两个不同的刹那产生的?也就是这里的一心,多心中?这十二支是同时而有的,还是多个时间段各自有的?不论是同时而有,还是多个时间段各个有,比如无明在这个时间段,行在下一个时间段都是不对的!为什么这么讲?首先我们要清楚,无明,行这两支是能引支,过去世没有断除无明,导致染污有漏的造作引发来生阿赖耶识入胎,产生名色也就是来世的五蕴,名色的基础上有六入,有六入于是有接触色声香味触法,于是有触,有触就有感受,这五支是过去世的无明和行所引,就是所引支。在现在来讲,阿赖耶识为福,非福,禅定业所熏习,后后种子随逐,于是这辈子结束了,又产生下辈子就导致下辈子的生老病死的苦果,是有一个次第性的,先因后果,事实就是这样的,如果十二支在同一个刹那,那么就不是先因后果的,那么就成了因果同时了,就违背十二因缘本身的次第性了(更何况现实世界中都是妈妈和儿子不可能同时产生的),当然不可能在一心中。
如果在一心中,在同一个刹那就有十二支,那么十二支就是平等的,就好比左右手一样的是平等的,左手向上跟右手向上不向上没有关系的了,既然没有关系,如何说前面支是后面支的能引支,马是牛的能引支吗?这不可能嘛!那么十二因缘也就无法成立了,所以十二因缘在同一心中,同一刹那就产生了是不对的。 那么这里为什么要说“心”而不说时间上的刹那?因为任何人感知任何事物都是现前的一刹那故,也就是平常说的一念,大家心平气和的观察自己的心念,是不是一念一念的?就是一刹那一刹那的,所以我这里解释为刹那和龙树菩萨的一心多心是一个意思的。
那么既然在同一刹那产生十二有支不对,十二有支是各各别异而起的?比如现在产生一个,过一个小时再产生一个?这样讲也是不对的,因为我们讲无明缘行,凡夫众生的染污行,比如贪嗔痴造作杀盗淫妄肯定是因为无明,不无明怎么会贪嗔痴呢(我见就是无明的体现,不认定有我,你总不会为隔壁老王去杀去抢吧)?既然讲十二因缘每一支在多心中有,是多个刹那不同产生的,那么无明和行就没有关系了,比如昨天已经不存在,昨天你吃了饭,并不是你今天饱的因,你今天不吃饭今天能饱吗?你不能说我昨天吃了饭,所以今天不用吃饭,这是不对的,你今天饱是因为你今天吃了饭。如果讲十二因缘是各各产生,是在多刹那产生的就会遇到这个问题,昨天吃饭跟今天的饱有什么关系呢?无明跟行就成了没关系了。
另外如果十二因缘是各各别异产生的,那么先一念心有无明,问题就在于心识一刹那有九百次生灭,就算观察不如此细微,可大家晚上都睡觉的,眠熟无梦我们的意识心就断档了,那么在第二天,我们昨天的无明就没有了啊,那么为何第二天我们还有贪嗔痴呢,别人骂我,我还是恨恨的呢?这个嗔恨行又是从哪儿冒出来的?不论怎么样讲,前面的已经灭了才有后面的,昨天不存在了才有今天,这个是事实,任何人都无法反驳,那么十二有支既然是各各别起,前面的必然灭,后面的才能生,前面的既然已经灭跟后面的生又有什么关系呢?已经灭就是不存在啊,不存在的东西如何产生存在?如果不存在可以产生存在,为何虚空不会降下黄金呢?所以十二因缘体本自空寂,一切众生本自空寂,毕竟空无所有!
原文-是故众缘皆空。缘空故,从缘生法亦空,是故当知一切有为法皆空。
有为法,有为就是造作的意思,万事万物哪怕是深山老林里面的植物也是雨水,种子等缘和合而有,不是本来有,哪怕就是一颗鹅卵石也是因缘和合,何况人类?有为就是造作,就是因缘和合而有的一切现象。有为法不出内外法,所谓外在的器世间和内在的有情众生,这里龙树菩萨讲了内外皆无自性,就总结说,不论是内法还是外法都是空,因为皆是众缘和合而有,所以一切有为法皆空无自性。
这里有个问题,通常都是讲先观生空(内空)后观法空(外空),那么在这里龙树菩萨为什么是先观法空后观生空?主要是三个原因,第一承上启下的关系,前面讲了因缘生法,因缘生法主要是就法空讲,所以先明外空后明内空。第二从本而末的次第关系,生空是包含在法空中的,所以先明法空。有为法是众生之体,众生乃有为法之用,有情众生人类猴子鸡鸭等毕竟是依器世间而得存在的,没有有情众生器世间没有意义,,所以有情众生就是器世间之用,并且众生之相就是有为法相续和合之假相故,比如男女老少之相本质是四大和合相续之假相,离四大更无有男女老少之相可讲。第三结明内外因缘生法皆不可得。
原文--有为法尚空,何况我耶?因五阴、十二入、十八界有为法故说有我,如因可然故有然;若阴、入、界空,更无有法可说为我,如无可然不可说然。
这里接着讲,有为法尚且是空无自性的,不存在的无实体的,那么人是不是有为法?肯定是啊,所谓十二因缘有才有人可讲可说,那么人是有为法中的一种,当然有为法是空无自性无自体,人属于有为法,人必然是空无自性无自体可言,所以这里讲“有为法尚空,何况我耶?”。
我们平常讲的我是以什么来讲我,不外乎有五蕴,有十二处,有十八界所以讲有我,比如平常人说我思故我在,这里的思就是想蕴,思只能证明想蕴存在,如何证明我存在?平常说身体存在,可身体存在只能证明心肝脾肺肾四肢存在,你能说心脏是我?那么肝脏是不是?如果心脏肝脏肾脏都是我,岂不是成了一个身体很多的我了?有些人又说我有感受所以有我,但感受是受蕴,受有三种,所谓苦受,乐受,不苦不乐受,有三个我?有些人说我能努力赚钱我能造作所以有我,努力造作是行蕴,行蕴是变动的,所以你努力才有钱,倘若不变动,你努力不努力不也是当一辈子的穷光蛋吗?既然是刹那变动,岂不是有无量无数的我?那么何年何月何时的我才是真的我?又说我能认识所以有我,认识是识蕴!是了别的总相,是能观察的功能,要是没有所观察的对象,你又如何证明你能看?那么所观察的是狗屎,我就成了狗屎了?!色蕴,受蕴,想蕴,行蕴,识蕴存在只能够证明五蕴存在,却不能证明我存在的。
这里用五阴不用五蕴,蕴是聚合的意思,而阴是遮盖的意思,因为众生执着五蕴,比如前面这些人执色身的,执感受的,执造作的,执有主观分别的,这些执我的缘故不见真性,好比被什么东西遮盖住了看不见青天白日了,就称为阴。
接下来说的十二入,就是十二处,就是六根,六尘,因为六根在我们身上长着,比如眼根乃至意根,比如眼睛在我们身上长着,既然是我们身上长着是不是依身体为处?色尘乃至法尘是相对于六根观察的对象,不属于我们身体上的,是观察的处所,处是处所的意思,方所位置的意思,眼睛有眼睛的处所,色尘有色尘的处所,眼根在内的,色尘在外的,乃至意根在内,法尘在外的,各有各的处所,由眼根对色尘于是有眼识,乃至意根对法尘于是有意识,平常人唯物论认为有我,不外乎就是因为十二处,这样分析下来所谓的认识不外乎就是十二处,并且十二处都是分开的,各有内外的,是很机械性的,比如要根尘相对才有作用,就好像机器人一样的必须要发动才有动作,根尘相对譬如机关一样的(好比机器人是要扫描前方的物质才能认识,既然是十二处那么就是机器人一般的,就根本没有主动性的我啊),是完全被动的事情。
第二十二讲
十二处是各各分开的,各有各的处所的,比如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乃至意根,各有各的处所,眼睛不是鼻子,鼻子不是耳朵,并且根相对的六尘色声香味触法这六尘,也各有各的处所(声音是声音,气味是气味,色尘是色尘),根尘相对才有动作作用,譬如说很多的机关一样的,虽然打开机关机器能运作,但各是各的功能处所,十二处也是各各各别的,这就譬如一个一个的零件凑成一个整体,其中并没有一个主体的存在。
那么有些人说十二处是机械的,那么我能认识啊,我知道谁谁是我爹妈,怎么能说机械呢?那么你为什么能认识?因为有十八界!十八界是讲的,眼识界乃至意识界,眼根界乃至意根界,色尘界乃至法尘界,界就是种子,功能差别的意思,你想,你眼根有眼根有眼根的功能,色尘是色尘的功能比如手机,你能认识是认识的功能,各自都是各自的功能,功能和功能不同不就是界吗?不同的功能存在只能证明功能存在,却不能证明功能背后有一个一致性的我啊!倘若有一致性,那么岂不是说能用嘴巴来看?耳朵来吃饭?这不是咄咄怪事嘛!
仔细的分析所谓我根本是不存在的,存在的所谓内外在的身心以及世界不外就是这十八界,我是独一的,是主体的,主宰的意思,不可能有很多个,而且一一都是这根尘识所概括,除根尘识之外并没有别的东西可说可讲,基本上十八界就摄尽了现象界的一切法了。
既然一切有为法都是缘生,缘生就无自性,那么五蕴,十二入,十八界都是有为法,那也是缘生的,众缘所生法就无自性就是空,实体不可得的,任何事情我们讲如果有,我们就讲有,如果无,我们就讲无,那么既然如此,“我”假如是真实存在的东西,什么东西是我呢?所以不论是人还是猫猫狗狗还是别的什么,都是不存在的,无实体无自性的也就是无我的。
原文-- 如经说:‘佛告诸比丘:“因我故有我所,若无我则无我所。”’
我们讲有我才有我的车子,我的钞票,我的房子,我的妻儿等,这些是依我而有的,倘若没有我何来的我的妻儿钱财?也就是说没有我就没有我所有,既然我是无自体的,不存在的,那么我所有的一切也就无法成立了,就没有我所有了。不是现在才没有我没有我所有,是过去,现在,未来都是如此无我亦无我所。而有的是什么?有的不过是众缘而已,众缘有就无自性,无自性方能众缘有。
原文-- 如是有为法空故,当知无为涅槃法亦空。何以故?此五阴灭更不生余五阴是名涅槃,五阴本来自空,何所灭故说名涅槃?又我亦复空,谁得涅槃?复次、无生法名涅槃,若生法成者,无生法亦应成;生法不成:先已说因缘,后当复说,是故生法不成。因生法故名无生,若生法不成无生法云何成?
这里的有为无为中的“为”是说的造作,有造作所以就有生起的功用,我们就是过去世造作善恶业形成种子熏习在阿赖耶识中,这辈子遇到爹妈的缘于是有今生,所以我们是因缘和合而有,既然是造作而有,那么造作就有功用,功用尽了那么就灭了,就称为凡夫俗子死掉了。如果没有造作就没有生起的功用,没有生起的功用那么也就没有灭这回事情,既没有生也没有灭就是不生不灭法,就是无为法,这里是说的涅槃的别名即是无为法也。
小乘佛教有说无为法有九种或者有三种,俱舍论立三种无为法,分别是择灭无为,非择灭无为,虚空无为,其中择灭无为就是涅槃,百法明门论立六种无为,虚空无为,择灭无为,非择灭无为,不动无为,想受灭无为,真如无为,其中虚空无为是真如所显二空,真如无为其实就是第八识所显性,非择灭是讲的真如本净,在凡不减在圣不增,择灭无为就是无余涅槃,不动无为是包括四禅以及以上的禅定,都不苦不乐故,想受灭无为是灭尽定。
这里讲的无为就是讲涅槃,小乘以见道发起的生空慧,断一切起生死的烦恼,也就是见惑和思惑(见惑思惑也就是平常说的我见我执,我执属于三界爱故名思惑),这些烦恼分别有见所断和修所断两种,灭除烦恼无明,那么今生的五阴也就是这个业报身灭了就不会再出现来生的五阴身了,就更不复生,灭尽十八界,只有本心常住不灭,这样就是涅槃。
在大乘来讲,小乘行人经常讲小乘有涅槃可得,这就是法执,因为本来五蕴就是空寂的就无能灭可灭的,并且根本就没有我的,那么谁证涅槃?谁得涅槃?既然没有我,何来的我得涅槃?再说涅槃是对生死来讲,那么生死来讲五蕴本来是空,而且本来无我,就没有实体的,那么当然就本无生死,没有生死,涅槃相对生死来讲,生死即空,涅槃对何来讲?涅槃既然不能立,那么无为法是不是空?真性有为空,缘生故如幻,无为无起灭,不实若空华!
第二十三讲
原文--是故有为、无为及我皆空。
这里对以上的进行总结,这个小节就讲完了,龙树菩萨就进行总结,总结法空(外空),人空(内空),可能大家还是没有搞明白,为什么外空为法空?并且人空是包含在法空中的?因为一切能认识的也是所认识故,比如我们依这个身体五根,根尘相触而生识,识能对于外在的对象了别认识,但这个五根虽然长我们身上却是了别的对象(比如你照镜子认识自己的样貌),乃至这八个识也是了别的对象,比如你的意识对于视觉(眼识)能认识吧?肯定能,对于身体舒服不舒服能认识吧?肯定能,但你眼识属于是能认识,能认识却被意识所认识,乃至意识本身也能被意识认识,所以讲能认识的都是所认识的认识对象,那么外空(所)肯定是包括内空(能)的,所谓法空就包括我空了,只是在前面讲外空是器世间,内空是有情众生,器世间是所认识故,有情众生是能认识,但有情众生亦是所认识。
在这里龙树菩萨总结万事万物,不论能所皆是空无自性的,故是法空,人空。对于因缘所生法彻底的正确的认识,那么就明白万事万物,有为无为全部都是毕竟空的,有的就是因缘法,正因为有因缘和合所以一切皆空,正因为一切皆空所以万事万物毕竟空寂,这样究明了诸法的实相甚深空义,所以这一门可以摄其他的十一门,其他的十一门不过是对于我空,法空的更具体的分析。先体,次相,次用,后总,后别,有次第性,比如这个手机,整体如何先讲,然后讲这个手机的相如何,比如屏幕多大,颜色如何,配置如何等,然后讲用,有什么样的功能,然后总的说来如何,最后对比其他的竞争品牌就是别,那么这里讲法也是如此。接下来是具体的分析,当然这一门属于是总就可以贯通其下十一门,我们对于这一点有了解,那么读十二门论就有头绪,有线索,就能明本旨。
观有果无果门第二
原文—复次、诸法不生,何以故?
钝根的人对于以上讲的还是不明了,其实我估计都不明了,大家听得也是似懂非懂的,不明了的关系,所以就会产生一个问题,诸法都是因缘生,比如爹妈生孩子,孩子就是果,这个孩子既然是存在的不是没有的,虽然是因缘生,但也是存在的啊,那么这个果你总不能否认吧?如何说是空呢?进一步万事万物都可以说是果,但凡存在的都是果,都是因缘生的果,一一缘也是果,比如手机是众生相似的种子以及软件工程师,硬件工程师,产业工人,电子元器件等众缘和合,但手机是存在的,手机是果,众缘和合的果,这个果,我明明在使用,如何说是空的?这样想的人是聪明人,愚蠢人的就不会提什么质疑,就会大妄语,哎呀,我懂中观了,一切皆空嘛!这就是愚痴人无可救药了。
所以这一门就专门来讨论到底是有果还是没有果,这个孩子到底是存在还是不存在?这个手机,我们手上拿的这个东西,到底有没有呢?所以这一门称为“有果无果门”。
这里说复次,就是继续,更进一步的意思,上面说过后当复说,就是上面讲内空外空,龙树菩萨认为还不够详细,当复说就是后面还要仔细分析,进一步分析的意思,这一门就开始仔细分析,进一步分析诸法不生的真实道理。
分析什么?既然讲果是存在的,那么果是从因缘而生,这个果是因中先有果而生?还是讲因中先无果后面逐步发展有果而生?所以这一门就别观果法,上一门以四义为门,众缘所生法,是即无自性,若无自性者,云何有是法?这一门讲有果无果主要是以破为门,破除凡夫小乘等执因中有果,因中无果等的缪见,同时就显示正义,总而言之般若主要是依破而显,这个方法就是“烘云托月”。
第二十四讲
诸法实相,就是因缘生法之相,离此相别无个什么相可得可说,一切存在看起来恍惚是有的,是宛然如幻的,如水中月,镜中花,看起来有实际是没有的,所以一切存在之体毕竟空寂,刹那离此幻有之相,诸法本来就远离空有,能所,美丑,好坏,增减的,本来就离名言的,所以在实际来讲实在没有什么能破所破可说可讲,一个东西是有的或者是没有的(如果是没有的比如上帝,我们可以详细的解释为什么没有),才可以讲如何如何,一个东西他既不是空也不是有,如何破?又破个什么呢?
凡夫俗子不明白这个道理,就有种种邪执,比如认为苦瓜种子结苦瓜,苦瓜既然是果,他们认为这个果本来就是在苦瓜种子里面的(或者称为性能),或者不在苦瓜种子里面,那么肥料中,雨水中,土壤中有这个苦瓜(果),比如进化论认为猴子变人,是因为猴子有所谓的人的性能(不然他们为啥不说蟑螂变人呢?),所以猴子为因人为果,人是猴子变的,这就是遍计所执,有这个遍计所执的根本原因是他们有人我见和法我见的关系,有遍计所执所以才需要破除,当然没有遍计所执就不用破除。
原文--先有则不生,先无亦不生,有无亦不生,谁当有生者?
这里和前一节是一样的,先说宗本,这里讲先有,就是说因中如果已经有果,先无,是说因中如果先无果,这里讲有无,就是讲因中亦有果亦无果,这里讲的先有,先无,有无三义,就是一般说的有无四句,先有是第一句,先无是第二句,第三句通第三句和第四句,所谓四句就是讲“有”第一句,“无”为第二句,「亦有、亦无」一句,以及「非有、非无」一句,这里就破四句,所谓亦有通的非无,亦无通的非有,所以这里是破四句的,所谓离四句绝百非,为什么要离四句绝百非?因为凡夫外道乃至小乘等所执不超过这四句之范围,这一首偈就能遍破一切。
进一步讲一切外道,他们认为能生和所生都是有自体的,都是决定的是有自性的,比如基督教认为上帝为能生是真的有上帝,汤姆是上帝生的也是决定有的,乃至道教认为道是真的存在,道所生的万事万物也是真的存在,这就是计能生和所生都有自体,并且有决定相的。
再比如数论(古印度哲学流派)执这个因中必定有能生之果,小乘部派佛教说一切有部执过去,现在,未来都是真实有(现在很多人拍穿越剧,跟说一切有部差不多,既然可以穿越回到过去,那么过去,现在,未来肯定真的有),不过说一切有部认为三世真的有,但必须要因缘才能生。胜论(印度哲学派)和大众部(和说一切有部一样,属于小乘部派佛教)他们执“法有现在而本是无”,他们认为稻谷是有的,但稻谷种子中是没有稻谷的,就是果在因中是没有的,但因中已经有能生果的力(类似进化论,猴子中是没有人的,但猴子具备成为人的能力),所以果当然是有,这些都是计能生所生有自体的。
龙树菩萨观一切法实相并不是有无,亦有亦无,非有非无所能决定,所以讲这一门。
原文-- 若果因中先有则不应生,先无亦不应生,有无亦不应生。
这里就开始系统的阐述宗本,诸法离言不在四句中,何以见得?就是“若果因中先有则不应生,先无亦不应生,有无亦不应生。”就凡夫俗子的缪执进行反驳,如果按照凡夫外道以及小乘的缪执,那么因中如先有果则不应该是因缘生的,既然已经先有了,为什么还要因缘生?所以因中先有果这个说法是不对的。那么如果因中没有果,这也是不对的,既然因中没有果,那么种瓜就应该得豆,种豆就应该得瓜,可谁见过这回事情?所谓亦有亦无也是不对的,外道说猴子不是人,但人是猴子进化来的,猴子有人的能力,这就是亦有亦无,这当然是乱讲的,这也是不对的。还有讲因中非有非无的,非有就是无,非无就是有,那么此外道辈到底在说有还是无(这种说法典型的就是不死矫乱外道)?
接下来开辩因中有果无果,亦有果亦无果,非有果非无果这些说法有七大过,所以这里称为七破。
第二十五讲
原文-- 何以故?若果因中先有而生,是则无穷。如果先未生而生者,今生已复应更生。何以故?因中常有故,从是有边应复更生,是则无穷。
这里主要是破“说一切有部”,说一切有部认为因中已经有果,譬如说稻谷种子结稻谷,他们认为稻谷种子(因)中已经有稻谷(果),所以后来种植和合雨水肥料的缘故才结稻谷,这里龙树菩萨就破斥道,这样讲是犯了无穷过的。
讲常有,就是说的本来就有,有边,就是讲果还没有产生,如果因中已经有果,后来又生起了果,即便生起了果,因中还是有果的,都是果故,比如稻谷种子结稻谷,后来结了稻谷,稻谷种子中还有稻谷(果),此稻谷(因中果)和后来生的果(果中果)同样都是果,那么就都是存在的,既然都是存在的,就成了一因有两果了,乃至此两果产生更应生果,于是果更生果,就成为无量无数的果了,谁种稻谷是种一颗就收获无量无数呢?所以说一切有部这样讲因中先有果是犯了无穷过的。 也就是讲譬如生孩子一样,妈妈的肚子里面本来就有孩子(因中有果),后来生了孩子(果),岂不是就应该是两个孩子吗?一个是妈妈肚子里面本来就有的孩子,一个是生出来的孩子,这怎么可能呢?所以因中有果是不对的。
并且还会犯无穷过,既然因中有果,譬如西瓜种子里面本来有西瓜,那么后来结出来的西瓜就不是本来有的西瓜,是结出来的西瓜故,那么西瓜种子中就应该还有西瓜(因中的西瓜),这样岂不是一颗西瓜种子可以结无量无数的西瓜出来了(凡是结出来的西瓜就不是因中本来的有的西瓜,因中本来有的西瓜就会产生无量无数的结出来的西瓜)?可这不可能啊,所以因中有果是错误的。
原文--若谓生已更不生未生而生者,是中无有生理;是故先有而生是事不然。
龙树菩萨如上破斥之后,执因中先有果的人就说,我们不是这样讲的,我们是说的生了就不会再生了,因中有果论的人就讲譬如说一个房间里面有个人,如果这个人走出了房间,那么这个房间就没有人了,因中有果也是这个道理,果既然出现了,那么因中就没有果了,譬如房间里面的人走出来了,所以就没有无穷过这个问题。我们说因中有果,是譬如此人没有走出房间以前,因中有果但还没有产生果,那么这个房间应该可以出来人,出来人之后房间也不会再有人,所以没有无穷过这个问题。
龙树菩萨破斥,这两种说法都是没有道理的,如果已生果和未生果同时有,比如房间本来有个人,走出来就不是在房间中,在房间中就不是走出来,既然有走出来的人(果),那他又怎么会在房间中?在房间中就是不走出来,走出来就不是在房间中,因中既然有果那么就不应该后来出生,后来出生就不会是因中的果!再譬如稻谷种子里面既然已经有稻穗,为何还要再生稻穗?既然种稻谷种子收稻穗,那就证明之前没有稻穗啊,如果本来就有何必再生?何必再种?如果因中本来就有果,大家就不用种稻谷了,稻谷种子中本来就有稻穗故!所有因中有果按照你们这样讲还是没有道理的!
原文- 复次、若因中先有果而谓未生而生、生已不生者,是二俱有而一生一不生,无有是处。
接着说,如果按照说一切有部讲的,如房间里面有个人(因中先有果),后来出来了(成了果),那么就成了已生和未生没有区别了,譬如家里面本来就有小明这个人,后来他妈妈又生了小明,哪儿有这种事情呢?既然已经有小明,他妈妈后来生的就不应该是小明嘛!所以他这里讲“未生而生”和“生已不生”这两者不可能同时存在,好比家里面本来就有小明这个人,他妈妈后来就不可能再生小明,所以因中本来没有果才是对的,因果来讲,对因称为果,既然因中有果,后来又生果,就成了俱生果了,就矛盾了,显然因中有果是逻辑错误讲不通了。
原文-复次、若未生定有者,生已则应无。何以故?生、未生共相违故;生未生相违故,是二作相亦应相违。
还有我们讲已生和未生之所作相是违反的,比如黄瓜种子结黄瓜,这个黄瓜种子和黄瓜相貌,作用完全是不同的,没有听说谁吃凉拌黄瓜种子的,作用不同相貌不同,而且正好是相对的,比如没钱为因所以打工,后来拿工资,拿工资有钱和没钱是相反的,没钱和有钱相貌作用完全不同的,既然说因中有果,那么就是穷光蛋已经有钱(有果),那他为什么又是穷光蛋?为什么要做生意打工才有钱呢?所以果因,因果是不可能同时存在的,所以未生如果因中已经先有(他有钱),那么他就不是穷光蛋,就不必做生意打工才赚钱而有钱。所以讲因中先有果是完全错误的说法,未生如果因中先有,那么后来生就不会存在的。
原文-- 复次、有与无相违,无与有相违,若生已亦有未生亦有者,则生、未生不应有异。何以故?若生已亦有、未生亦有,如是生、未生有何差别?生未生无差别,是事不然,是故有不生。
再说,有和无是相违反的,无和有是相违反,有就不是无,无就不是有,如果稻谷种子结稻穗,稻谷种子因中有果,那么稻谷种子就是稻穗,稻谷种子后来又生稻穗,此生的稻穗和本来稻谷种子中就有的稻穗就没有区别,那么就没有播种稻谷种子生稻穗这回事情,那么也就没有搞农业这回事情了,因为因中有,果中亦有,这个因果有什么区别?何苦多此一举去搞农业呢?何必再搞所谓播种施肥等无意义的工作?生于未生都没有差别啊!然而绝对没有不播种而收获的事情,所以讲因果有果是决定错误的说法。
所以以上就讲了因中有果这种说法的五种过失,第一是会产生无穷过,第二会产生俱不生过,第三将同责异过,第四是将异责同过,第五是无差别过。
大家看我这么讲会不会觉得说一切有部这些小乘人很愚蠢?其实他们是非常聪明的,只是遇到龙树菩萨的关系被破斥而已,现在末法时代很多人的智商远远不及他们,为什么?比如现代科学也是讲因中有果的,比如他们认为金矿石其中本来就有金,比如猴子本来就有人的基因,再比如他们讲硝酸中本来就有硝酸钠的成份,在2300年前说一切有部的说法是最接近这些说法的,这都是要被破斥的,而之所说一切有部这些小乘人以及这些科学家他们要执着“因中有果”,是因为既然A后来成了B,B不可能是天上掉下来的,不可能是伟人恩赐的,不可能是自然产生的,那么缘中大概是没有的,所以必然是因中有果。
这个因中有果的说法是甩现在很多外道法师几百条街的,现在很多法师特别是藏传佛教的喇嘛“活佛”,他们就说一切都是没有的,都是无的,这样讲就是典型的拔无因果!远远不如“说一切有部” 以及科学家们执因中有果有道理。
第二十六讲
原文-复次、有已先成,何用更生?如作已不应作,成已不应成,是故有法不应生。若因中先已有果者,则是果已先时成就,何用更生?是故有过。
这里接着第六破,讲如果因中先有果,那么就会产生无用过,既然果已经先有了,那么何必再生果呢?比如木已成舟,就已经有舟,何必继续用木头来造舟?既然木头中已经有舟,何必木头造舟?所以这里说是“作已不应作,成已不应成”,已经有就不需要再做,再做就是无用功了,就没有意义了,可现见不论做什么都需要原料(因)加劳作才有成果,所以因中有果是没有道理的。
原文-复次、若有生,因中未生时果应可见,而实不可见;如泥中瓶、蒲中席,应可见而实不可得见,是故有不生。
这里讲第七破,所谓“不可见过”,如果因中有果,那么应该有所证明,比如外道讲苹果种子中有苹果,那么我们破开苹果种子应该看到里面有苹果,可里面有吗?显然是没有的,因中就见不了果,所以不能证明因中有果,既然没法证明,这个因中就是错误的说法,因中实际就没有果。
实际讲来,这里是七破因中有果论,其中任一被破,其余就都被破了,比如前面讲如果因中有果,那么后面的造作就没有用了,已经有还需要作什么?其实这样一破,其他的六破就都成立了。
我们上面讲因中有果不成立的七个道理就是七破,但愚痴人看了这七破之后,并不是那么容易明白论主的意思,比如很多人认同进化论,认为猴子变人,猴子有人的性能(因中有果),但没有猴子是人(是猴子就不是人,是人就不是猴子),他们也没有任何的办法指出来某一只猴子是人,既然是猴子就不是人,既然是人就不是猴子,所以他们的道理是不成立的,但他们世智辩聪就说,之前猴子的确不是人,但大火烧了山,相隔很远,于是猴子只能下树,导致逐渐后肢灵活,又开始使用木棍等工具,就逐渐的变成了人,这种错乱的逻辑,其实2000年前就有,有些讲因中有果被破之后,就说因中是有果的,但你看不到因中果,是因为还没有发生变化的缘故,针对这个变化的问题,这里建立四破。
这个学佛一定要结合现实,如果学佛仅仅停留在书本上就证明没有半点智慧生起,要结合实际,比如我们读《摄大乘论》,《成唯识论》乃至现在讲的十二门论,凡夫俗子之所以是凡夫俗子,那么过去世有遍计所执,现在世肯定也有,就比如说因中有果论,不是2000年前才有,是现在也有,还很多,就拿进化论来说,他们说猴子变人,他们也想到以上第七破这个问题,不可见过,谁见过一只猴子在他面前变成的人?那么就被第七破给破了。并且猴子变人在第五破也被破了,无差别故,既然猴子本来有人的性能,那么猴子就是人,既然是人,无非就是古人,今人,未来人的区别嘛,为什么还要猴子进化成为人呢?但他们绝对要跟你扯(这就是见取见,连我见都没有断的凡夫们绝对有见取见的),比如他们会说有个几万年,十年万年的进化过程,就需要接着破。
第二十七讲
原文— 问曰:果虽先有,以未变故不见。答曰:若瓶未生时瓶体未变故不见者,以何相知言泥中先有瓶?为以瓶相有瓶,为以牛相、马相故有瓶耶?若泥中无瓶相者,亦无牛相、马相是岂不名无耶?是故汝说因中先有果而生者,是事不然。
有些人反驳龙树菩萨破斥因中有果的七破,就说“因中有果之所以在因中看不见果,是因为还没有发生变化,所以在因中看不到果”(类似进化论说的地质还没有变迁,猴子还没有运动),龙树菩萨说,既然如此,譬如说泥土来做成陶瓷瓶子,你们说因中有果,那么泥土中必然有陶瓷瓶子的相使得你们这样认为。但现在在泥土中看不见瓶子的相,就好比泥土中没有牛的相没有马的相一般的道理,没有相就没有办法证明因(泥土)中有果(陶瓷瓶子),没有陶瓷瓶子这个相,就证明因中有果不成立,你们说未发生变化所以看不见因中的果,要发生变化才看得见因中的果,在未发生变化之前就没有相(除去泥土的相之外并没有未来果的相),既然如此,你们又如何证明因中有果呢?
就譬如我们讲进化论的错误,在猴子进化成为人以前,猴子并没有一个人相可得,是猴子就不是人,是人就不是猴子,既然讲猴子变化为人,猴子总得有个人相能被观察到吧,依这个相你们来讲可以变成人吧?总得有个依据吧。如果没有果相可得就证明这个是假的,跟变化不变化没有什么关系(也就是讲譬如母鸡不下鸭蛋,母鸡经过变化经过运动也不会下鸭蛋的,因为破开母鸡体,其体内只有鸡蛋无鸭蛋故,鸭蛋不可见就是没有,没有不会经过变化运动而有),因中有果不能成立的,这里就是第一破,所谓责相破。
原文-复次、变法即是果者,即应因中先有变。何以故?汝法因中先有果故。若瓶等先有,变亦先有,应当可见而实不可得,是故汝言未变故不见,是事不然。
接着是第二破,龙树菩萨说,你们说因中先有果,之所以因中看不见果是因为因中果还没有变化,这是逻辑错误。因为你们讲因中先有果,那么你们的变化就是果,倘若变化不是果,那么就因中无果(外道说因中果经过变化才会显现,那么证明必定有变化,有变化就必定有可以观察的因中果,可实际上没有)。应该因中有变,变就是果,变和果是同时的(譬如树上的桃子刚开始是一个小疙瘩一样的,既然“小疙瘩”存在那就证明有变,此小疙瘩就是桃子),所以你们讲因中有果,还是一样的道理,譬如泥土中应该有瓶(因中有果,泥土为因瓶为果,那么变即是果,岂不是泥土中应该有瓶吗?这又绕回来了),然而泥土中并没有陶瓷瓶相可得,所以你们即便说因中有果但未变之前无相可观察也是错误的说法,因为你们承认有变,那么变和果必定同时,这样才可以因中有果故,所以你们的说法逻辑上说不过去,变即是果故,无相可得就证明因中有果,未变无相是错误的说法,变定有相方能成立因中有果故。
这是第二破“责先无变破”。
原文-- 若谓未变不名为果,则果毕竟不可得。何以故?是变先无,后亦应无,故瓶等果毕竟不得。
这里是第三破“责未变之变不名为果破”,如果你们讲因中有果,这个因在没有发生变化之前是没有果的,变化了之后才名为果,譬如泥土做成陶瓷瓶子,在没有做之前是没有陶瓷瓶子这个果的,既然如此就证明泥土中本来没有陶瓷瓶子这个果,你们也说未发生变化之前是观察不见果的,泥土既然是因,未变之前没有果,变化了之后就有果也证明不了之前泥土中本来就有果啊(后面出现的果是变化之后产生的,不是本来就在因中有的)!
再譬如进化论讲猴子变人,猴子不是人,猴子变化了就是人,就算猴子变化了是人,也证明不了之前的猴子是人啊!同样的道理,泥土做成陶瓷瓶子,做成的陶瓷瓶子也证明不了之前的泥土中有陶瓷瓶子,同样的道理,猴子纵使几百万年可以变成人,也证明不了之前的猴子是人,这还是两个不同的物种,譬如鸡和鸭子一样的道理。
原文-- 若谓变已是果者,则因中先无,如是则不定:或因中先有果,或先无果。
第二十八讲
大家要看整体的一个次第性,龙树菩萨破斥外道的因中有果论有七破,其中就讲如果因中有果那么因中应该有果相等,被破斥的就说之所以没有果相是因为还没有变,变化了就有果相了,龙树菩萨就接着破斥变化就有果相的错误说法,一者既然讲未变所以因中还没有果相,那么既然未变就因中无果(观察不了故),怎么能说因中有果?二者如果讲因中有果,未变还没有果,那么变就是果,变和果应该同时有(变即是果故,譬如桃树上的青桃子),应当因中可见果相,可果相不见,怎么能说变之后有果?三者如果讲未变所以还没有果相,那么就证明因中无果,因为因中还没有变,那么未变没有果后面变了因中还是没有果的,后面变了产生果只能够证明是变而得的果却不能证明因中本来有果,我们就讲进化论猴子变人,猴子不是人这个是肯定的,就算后面猴子变人了,可之前的还是猴子,猴子和人依然是两个不同的品种(进化论讲猴子变人还是犯了母鸡下鸭蛋的错误)。
有些聪明人就考虑到进化论这个问题,猴子和人是不同的种类,就算进化那也不能证明人是猴子变的,既然无法绕开这个逻辑问题,那么为什么一定要猴子才能进化呢?海豚不可以?蜥蜴不可以?既然可以跨物种进化,为什么一定要猴子?后来又产生了基因学说,进一步发现猴子跟人的基因相像还不如海豚的,所以有些人又讲人是海豚进化的,但也是逻辑不通的,因为还是品种不同,在基因上来讲有百分之一的差别都会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物种,所以想来想去就只能人是外星球来的,比如电影《普罗米修斯》就讲这个的,既然是外星人而来,那么外星人又是从哪儿来的?实际上万事万物都是无始无终的运作的,人类是始终有,只是大的灾难一到,人类的文明就烟消云散了,剩下的少数人又被隔离开无法互相学习进步,知识也就泯灭了,就又开始刀耕火种了,你想假如这次文明被彻底摧毁,几万年不断沧海桑田的变化,还有什么遗迹可得?
原文-若谓变已是果者,则因中先无,如是则不定:或因中先有果,或先无果。
这里是第四破,破因中有果但未变故所以还没有果的邪见。这里说如果讲因中有果,但还没有变化所以在因中还看不见果,比如泥土还没有做成瓶子,所以泥土中还没有陶瓷瓶子,制作的过程就属于变化,泥土做成了陶瓷瓶子就有果(变化了),那么既然讲因中有果,在这样的前提下就有两个可能,其一泥土中本来有瓶子,其二泥土中本来没有瓶子要变化才有,就是讲因中先无变的果。
也就是讲纵使你讲变是果,没有变就不称为果,那么因中就还没有此变之果,而你们坚持因中有果,那么就有两个果了,一个是本来因中就有的果,一个是后来变化了产生的果,你们讲因中有果那么未变就应该有,你们又说变化了才有果,就成了自相矛盾了,既然因中有果就不应该变化了有,既然变化才有就证明原来没有,所以到底有没有就搞不清楚了,就成了逻辑混乱,自相矛盾,无法成立了(譬如张三是张小明的爹,那么张六就肯定不是,正常情况下一个人不可能有两个亲爹)。
第二十九讲
原文--问曰:先有变,但不可得见。凡物自有有而不可得见者,如物或有近而不可知;或远而不可知;或根坏故不可知;或心不住故不可知;障故不可知;同故不可知;胜故不可知;微细故不可知。近而不可知者,如眼中药。远而不可知者,如鸟飞虚空高翔远逝。根坏故不可知者,如盲不见色,聋不闻声,鼻塞不闻香,口爽不知味,身顽不知触,心狂不知实。心不住故不可知者,如心在色等则不知声。障故不可知者,如地障大水,壁障外物。同故不可知者,如黑上墨点。胜故不可知者,如有钟鼓音,不闻捎拂声。细微故不可知者,如微尘等不现。如是诸法虽有,以八因缘故不可知。汝说因中变法不可得、瓶等不同不可得者,是事不然。何以故?是事虽有,以八因缘故不可得。
经过我们上面的分析,大家也就明白了,所谓因中有果论者讲果之所以在因中看不见,比如泥土中看不见陶瓶,是因为泥土中还没有变,变了就看得见了,但我们上面也说了这样讲是大有问题的,其一是不管变不变,既然是讲因中有果那么在因中应该有果相,不然你怎么确定因中有果?如果变了才有果证明之前没有果,因中有果就不成立。其二既然说因中有果,变才能见,那么变就是果,可因中并没有变,变就是果那么就能见“变”,可不能见。其三纵使用泥土做成了陶瓷瓶子,可也不能证明之前的泥土中有果(陶瓶)。其四如果变就是果,那么需要变才有,证明之前没有,一定要讲因中有果,那么就成了两个果了,一个是因中本来有的,一个是后来变的,是本来有的就不是后来变的,是后来变的就不是本来有的,就成了逻辑错误。
因中有果论者面对龙树菩萨这样的反驳当然无话可说,但他们又说,是先有变的,但这种变化不可见,他们认为这样说就成立了他们讲的因中有果,果即是变,因中有变,只是这种变化看不见,那么就不属于前面四种破斥的范围内,他们认为这样菩萨就破斥不了。
龙树菩萨就讲,任何事物(包括变化本身也是一种事物,比如我们变老这显然是看得见的)如果是有的但却不能眼见,不外就是这个物体太近,比如眼睛贴上去了看不见,或者太远比如遥远的星系,或者眼睛有毛病,这里说根坏就是说眼根坏掉了,或者心不住就是讲心不在焉的当然就看不见。又或者有障碍就不见,又或者很多一模一样的东西摆在面前,那么也不可能准确的识别需要的那一颗。胜故不可见比如太阳的黑斑,我们不可见黑斑是太阳的光辉太炽烈。微细不可见比如绣花针掉在草丛中。近不可见,如眼睛滴眼药水,不可见眼药水。远不可见,比如飞机飞得很高,我们看不见。
综合来讲就是八因缘不可见。这里就是讲钝根的人听前面菩萨那么讲还是无法领会菩萨的意思,于是就转计变先有,但因为相有粗细,根有好坏,及未生时细、生已转粗等,故不可见,这样讲他们认为就规避了龙树菩萨的破斥,所以龙树菩萨就接着破斥他们的说法,继续讲果粗细门有四破。
原文-答曰:变法及瓶等果不同八因缘不可得,何以故?若变法及瓶等果极近不可得者,小远应可得;极远不可得者,小近应可得;若根坏不可得者,根净应可得;若心不住不可得者,心住应可得;能障不可得者,变法及瓶法无障应可得;若同不可得者,异时应可得;若胜不可得者,胜止应可得;若细微不可得者,而瓶等果粗应可得。
以变法及瓶等果之相,不同八因缘之不可得,夺其以八因缘故不可知之救,故曰夺破。谓于极近、极远、根坏等虽不可得瓶果之相,然于小远、小近、根净等应可得瓶果之相,而今实不可得,是以不应以由八因缘之不可得者为瓶等果不可得之比例也(太虚大师 十二门论讲记节选)。
首先上来就讲你们说的因中有变(果)完全是为了规避人家的反驳而讲的托词,你们说的不可见是不成立的,都不属于这八种情况导致的不可见,因为因中根本没有变(果)。
为什么这么说?如果因中有变(果)因为非常近的缘故看不见,那么走远了应该可以见。极远不可见,走近了就可以见,眼根坏掉了不可见,眼睛好了就可见,心不在焉不可见专心致志就可见,有障碍的缘故不可见比如有屏风,撤掉了就可以见。如果是很多的相同的东西摆一起你们找不出来,但这些东西纷纷拿开之后就可以见,如果是譬如几百瓦的大灯泡太光亮,导致看不到灯上的黑点,灯关掉就可以见,如果是太微细不可见譬如绣花针,但泥土(因)中有瓶(果),这不属于细小如针尖的东西当然可见。
这里龙树菩萨采用的是“夺破”的手法,所谓夺破就是顺着对方的话语一一进行批判,为什么要采用这样的手法?是因为变化以及瓶等果之相,跟这个八因缘导致看不见接触不到是不同的,之所以对方讲有变(果)但看不见完全就是托词的缘故,所以他就夺破,抓住对方的语句而展开,详细的辩证这就是“夺破”,通过夺破就树立自己的观点,看不见不外乎就是极近,极远、根坏等情况,但小远、小近、根净等应可得瓶果之相,而今实不可得,所以对方讲因中有果(变)所以不见是矫乱视听的,他这样破斥的目的就是令其他的听闻者明白对方是无理取闹的。
通过辩证,结论就是八因缘导致看不见跟对方的观点成立没有关系,所以对方在胡说!
我们就说譬如说进化论,他们讲漫长的进化,猴子不断的运动蹦跶,还要特殊的猴子品种(偏偏现在还没有这样的猴子)等等也是胡说的,因为他是完全无法证明的事情,就譬如这里外道讲因中有变各种原因看不见的,那么事物变化了总是看得见的吧?可还是看不见,就证明没有,譬如进化论讲猴子变人,现在科技如此发达,我们模拟一个环境来观察猴子变成人,一代人不行,二代人,三代四代人的观察行不行?结论当然是永远不行。
第三十讲
原文—若瓶细故不可得者,生已亦应不可得。何以故?生已、未生细相一故,生已、未生俱定有故。
这里就是说,如果泥土(因)中有瓶(果),这个瓶(果)是因为太微细所以看不出来,那么后来生了,成了看得见的果(瓶子)了,那么这个应该看得见的瓶子(果)还是看不见的,为什么呢?因为既然因中果和后来果是同样的果,譬如前面讲的一个人在房间里面后来走出来,同样是一个人的关系,不可能在房间里面是矮小的人出来就变得高大了,既然是同一个人就不可能有变化,既然在因中看有所谓因中果很小看不见,后来长出来的西瓜那么大,如何解释?只能是开始因中的小到看不见,后来长出来的也应该小到看不见,因为既然是果就是同一个,当然也不可能看见。这里就是“纵破”,从又一个角度否定因中有果,否定比如西瓜种子中有西瓜,南瓜种子中有南瓜是因为因中果太微细而看不见。
原文-- 问曰:未生时细,生已转粗,是故生已可得、未生不可得。答曰:若尔者,因中则无果。何以故?因中无粗故。
讲因中有果的人继续狡辩说,因中是有果的,只是这个因中果没有生之前,比如西瓜种子中有西瓜,这个西瓜种子中的西瓜是很微细的,后来西瓜种子结西瓜,微细的因中果就变大了,就看到了,再比如进化论中猴子变人,猴子有人类的基因很微细(其实现在科学证明也是不同的),后来猴子经过劳动,于是就成了人(粗果),大家就看到原始人了。
龙树菩萨直接回答: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就因中无果,因为因中无粗故,既然你们讲西瓜种子中有西瓜,有细西瓜有后来的粗西瓜,那么因中就无果,因为因中没有粗西瓜。同样的道理按照进化论的说法那么就不是猴子变人,因为遍观猴子不可得人相故(猴子是细相,人是粗相,既然之前是细相就不是粗相,所以猴子不是人)。
这就是责因中无果破。就算按照因中有果论中说的细相在因中有,但粗相在因中是无,粗相在因中是没有的,而粗相方是果,能被了知故,那么就否定了前面讲的细相果在因中的有。
原文-又、因中先无粗,若因中先有粗不应言细,故不可得;今果是粗,汝言细故不可得,是粗不名为果。今果毕竟不应可得而果实可得,是故不以细故不可得。如是有法因中先有果,以八因缘故不可得,先因中有果,是事不然。
龙树菩萨接着破斥说,因中是没有粗果的,如果有就应该看得见,譬如西瓜种子中是没有西瓜的,猴子也不是人,如果西瓜种子中有西瓜那么不应该说有而因为微细的关系看不见,猴子如果能够进化成为人,那么猴子本来就是人,或者是其他品种的人,那就不是猴子!
如果因中有果,那么果是粗(粗故可见)就不应该说是细,因中无粗那么就没有果,既然你们又说因中有果,你们说因中果微细的缘故不可见,那么后来的粗就不应该称为果,譬如房间里面的张三有一米五高,走出来一个一米八的人,这个一米八的人就不应该是张三!
粗果既然可得,那么就证明之前的因中细果是没有的,如果因中细果按照你们的说法是真实存在的,后来的粗果就不是你们讲的因中细果,你们总不能说细果粗果都是果吧?那样岂不是因果颠倒了(粗是粗,细是细啊)?总而言之又是逻辑混乱了,相违了。
这里就总结说因中是没有果的,是事不然就是说因中有果是不可能的。
原文-复次、若因中先有果生,则不应言因缕有氎,因蒲有席。若因不作,他亦不作,如氎非缕所作,可从蒲作耶?若缕不作,蒲亦不作,可得言无所从作耶?若无所从作,则不名为果。若果无,因亦无,如先说。是故从因中先有果生,是则不然。
这里是第四破称为“果无因亦无破”,也就是讲如果因中有果那么就是讲果已经有了,这个果和这个因是一并存在的,譬如爹妈和儿子同年同月同日生,那么这个儿子显然不是这对爹妈生的,可你们又说这个儿子是这对夫妻生的,这不可能的啊!既然丝线中本来有细布,或者西瓜种子中本来有西瓜,那么这块细布,这个西瓜就不是这个丝线,西瓜种子为因的生。这个已经存在的果不是从本来的因生的,那么又是怎么生的呢?儿子不是他爹妈生的,难道是别人生的?既然别人生的,就不是这对夫妻的果,果不能成立那么因也就无法成立,儿子不能成立,爹妈也就不能成立了(譬如这对夫妇和他们的儿子同年同月同日生,这父子的关系就无法成立了)。
又因果之产生,都有各自的类别,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不可能有果却是别的因生的,比如瓜是豆的因,豆是瓜的因,这不可能的(只能是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的),那么既然因中有果,果因并列,果就不是从自类生的,那么这个果实际上就不可能有的,果没有,因也就不成立,所以讲因中有果就成了无因无果了!